后勤基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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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我校校园禁烟的通知
2020-09-10 10:12  

为进一步推进文明校园、和谐校园、无烟校园建设,营造文明、健康的学习、工作环境,保障广大师生员工身体健康,根据教育部关于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禁烟的要求,结合当前疫情爆发以来全面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实际情况,现就学校禁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校后勤基建处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负责全校的禁烟工作,确保禁烟工作的组织实施、日常管理及检查工作。

二、学校内所有公共场所(教学楼、实验室、图书馆、报告厅、学生食堂、学生宿舍、体育馆、运动场、公共卫生间等)、办公场所(办公室、会议室等)均为禁烟区,禁止吸烟,不得摆放烟灰缸及其他烟具,并应于醒目处设置张贴禁止吸烟标志。

三、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利用新生入学世界无烟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利用课堂、讲座、党团活动等对学生开展禁烟教育。讲透吸烟的危害性,普及基本医学知识,让远离烟草成为广大教职员工和学生的自觉行为,让吸烟者争相戒烟成为时尚,劝阻吸烟,拒绝二手烟,共同创造一个良好的无烟氛围。

、校园内禁止张贴或设置烟草广告和变相烟草广告,禁止销售烟草制品。

、学校设立禁烟宣传员、监督员,负责禁烟宣传、监督和劝阻师生员工吸烟。

、学校教职工应发扬自觉自律精神和表率作用,不在学校任何区域吸烟,更不能在学生面前吸烟,不接受学生敬烟,不向学生递烟。负责接待来宾的部门和个人有责任提醒客人学校的禁烟规定。全体师生员工均有对在校园内违反禁烟规定的行为进行劝阻的义务。

、学校每年至少一次对各单位禁烟工作进行不定期检查对吸烟的师生员工给予通报批评并采取必要的奖惩措施。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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