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师范学院关于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预案
为贯彻国家《食品卫生法》,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安全联防联控工作,确保在校内就餐的广大师生的人身安全,及时有效的处理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把事故危害、影响降到最小限度,根据国家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 组织机构成员
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如下:
组 长:边宏广,负责全面组织协调工作。
副组长:陈克良、刘建宏、孟祥昕,协同配合组长的统一调度,完成物质提供、安全保卫、移送病人、人员安置等各项保障工作。
成 员:左振生、邓立华、杨长锁,协同配合副组长完成各项应急工作任务。
孙小元,负责现场控制、食品采样封存,协助检验检疫部门的抽样、调查工作。
马拥军,负责及时通知校医院、处领导。
张希贵,负责应急检查、抢救工作,并及时联系相关医院,转送危重病人。
二、应急处理工作
按照国家卫生部、教育部及省市有关部门的要求,如果出现群体性食物中毒现象或疑似中毒现象时,学校要在事件发生后的10分钟内,在采取抢救措施的同时,要将情况如实按程序报市卫生局、教育局及其它有关部门。
在向主管领导和部门报告的同时,我们还要立即采取以下强有力的措施:
(一)校医院根据学生中毒情况,立即组织抢救或送往医院,要在发生食品中毒事件的1小时内把所有的中毒病人和疑似病人送往上级指定或其它医院进行抢救。
(二)饮食中心应在第一时间马上封存涉及的全部食品和所有的原料待查,封存全部加工食品的工具和所有的用具。
(三)采取措施集中所有的食堂经营者和工作人员,在未查清中毒原因之前不允许离校。
(四)要把师生已买走的食物全部追回封存。
(五)要积极主动配合有关卫生防疫部门,调查及收集造成中毒的全部证据
材料,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防止食物中毒事故及影响进一步扩大。主
要包括以下内容:
1、可疑及中毒病人的发病人数、发病时间、发病地点、临床症状及特征、诊断、抢救、治疗情况。
2、可疑及中毒病人发病前48小时以内的进餐食谱及特殊情况下的72小时以内的可疑进餐食谱和用餐人员的发病情况。
3、可疑中毒食物的生产经营场所及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情况。
4、从业人员健康情况。
5、协助有关部门采集可疑食物和中毒病人的呕吐物(洗胃液)、血、便和其它重要采集的样品进行检验,必要时可做动物实验。
6、要在2小时内填写完食物中毒调查登记表。
三、学生稳定工作
要迅速做好学生思想情绪的稳定工作,组织安排好其余未中毒人员的学习和生活。
四、解冻前后工作
在未接到有关部门的正式解冻通知前,任何人都不得进入封闭区域或重新生产操作。解除冻结后,要由专人负责对造成食物中毒的食物或原料按规定予以销毁,被污染的食品工具、用具和全部生产、存放原料的地方进行更新或清洗消毒。
五、善后处理工作
1.根据中毒事故情节程度,对直接责任人给予处分、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同时,赔偿由此引发的经济损失和各种费用。
2.饮食中心主任负有监管不力的责任,由后勤基建处乃至学校酌情处理。
3.后勤基建处处长或主管副处长负有管理不力的责任,由学校酌情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