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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

关于突发公共卫生安全事件的应急预案

2018-01-11

        唐山师范学院是一所以培育教师为主的综合性学院,拥有教职工九百多人,学生一万七千余人。学校是人群密集的场所,为了提高学校预防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规范各类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工作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如下: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指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包括:传染性疾病、集体食物中毒、群发性疾病等。

二、工作目标

1、普及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

2、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发生校园范围内的蔓延。

三、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由院长担任

副组长:主管后勤的校级领导、后勤基建处长、学生处长、办公室主任、安全处处长

成员:后勤基建处副处长、学生处副处长、办公室副主任、安全处副处长,饮食中心主任、校医院院长。

领导小组负责具体落实学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制订并落实学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应急预案。

2、检查、督促学校各部门突发事件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3、组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突发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科学防病能力。

4、建立学生缺课登记制度和传染病流行期间的晨检制度,及时掌握学生的身体状况。

5、组织开展校园环境整治和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后勤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卫生条件,保证学校教室、食堂、宿舍、厕所及其他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

6、及时向市(区)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和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汇报学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情况,并积极配合当地卫生部门做好对病人和密切接触者的隔离消毒、食物留存等工作。

四、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1、重大传染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的应急预案

(1) 我院门诊医生发现国家卫生部制定上报的各类传染性疾病,要立即报告医院院长或疫情报告员。

(2) 校医院院长组织医务人员进行会诊和前期救治,经确诊后及时成立医疗救治小组,隔离病人,控制或切断传染源,防止疫情扩散。

(3) 疫情报告员根据患病人数、类别上报院办公室及后勤基建处。按国家卫生部规定的各类传染病疫情报告时限内及时上报。唐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电话:0315—2726308,路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电话:0315—2044041。

(4) 学校应急指挥中心根据疫情的范围、性质、危害程度进行统一调配、部署、动员、监控、督导。保证各种所需物品的供应,包括:病人转送的车辆、隔离病人的房间、工作人员的隔离服、帽子、口罩、消毒用具及治疗用药。

(5) 疫情报告员协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员开展检测标本的采集、流行病学调查,指导相关人员进行疫区消毒,做好医疗垃圾处理工作,防止校内交叉感染和污染。

(6) 以广播、图片、文字等形式向教职工、学生宣传传染病的预防知识,预防措施,提高大家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消除大家的心理顾虑。

(7) 应急事件终止。根据事件的发生、发展过程,总结有哪些环节存在不足,需要改进,由校医院院长撰写总结材料,上报学院办公室和后勤基建处。

2、自然灾害、意外事故、重大的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应急预案。

(1) 发生以下公共卫生事件,接诊医生立即向校医院院长报告,由校医院院长组织医务人员进行会诊,制定救治方案。

(2) 由校医院院长上报学院办公室和后勤基建处。

(3) 院长下达通知命令:全院职员按应急预案要全部到位,事假、病假(在病情允许情况下),休假的职员必须20分钟内到岗,参加病人的救治。

(4) 转送,若本院无能力救治或危重的病人,在转院途中必须有医务人员同行护送。

(5) 食物中毒、职业中毒,申请卫生防疫站进行标本检测。

(6) 由校领导宏观调控,统一指挥。后勤基建处提供所需的各种物资、车辆、消毒器具、药品、工作人员的食宿。

(7) 安全处负责维持现场秩序,对人员及车辆进行疏导。